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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4月11日電 日前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了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《規劃》提出,推進人口管理制度改革,城鎮流動人口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。
  《規劃》提出,建立居住證制度,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,以居住證為載體,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,並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。城鎮流動人口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。
  《規劃》提出,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,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制度,進一步改進人口普查方法,健全人口變動調查制度。加快推進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,分類完善勞動就業、教育、收入、社保、房產、信用、計生、稅務等信息系統,逐步實現跨部門、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,在此基礎上建設覆蓋全國、安全可靠的國家人口綜合信息庫和信息交換平臺,到2020年在全國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,依法記錄、查詢和評估人口相關信息制度,為人口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。  (原標題:官方:城鎮流動人口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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